厢所愿,不敢擅作主张。
于此,不禁嗟吁叹息。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此礼本天经地义,如此两番闹下来,贾林氏心里不禁打鼓。
儿子第一门婚事,是她定的,娘家嫂子的内侄女,幼时玉雪可爱,长大后出落得姿容艳艳,且性子娴静,说亲之人快将门槛踏破了,终是舍了她家,可惜,出趟门的功夫,便被毒害了,凶手贼人毫无头绪,案子至今悬在衙门;
第二门乃夫君精挑细选,李通判行事磊落,妻女却......
罢、罢,不提了,贾林氏摇头。
可见,他们夫妻做主定下的婚事,与儿子相冲,既如此,她便冒这礼法之大不韪,将这吴家姑娘说与儿子,成与不成,皆在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