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地舒适的衣服、黑勾的球鞋,这些年,叶澜芝应该过得比他好多了。金叁清楚,同为兄弟,叶澜芝长相比他好看,性格也好,所以早早地被人领养了,而他却被人暴力劫走,拐卖到了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苦受累了十几年。
“你是来带我走的吗?”金叁问道。
叶澜芝愣了愣:“……还有些事需要跟你现在的养父母协商,我不能直接带走你……”
“跟买卖人口的人有什么好协商的,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想要我?”金叁逼问。
叶澜芝道:“不是,你误会了,小小,哥哥找了你那么年,就是为了带你回去。”
“哥哥现在是公务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高,但很稳定,也肯定能养活你,不过……”
也正是因为公务员的身份,叶澜芝要严格地提起诉讼、走流程才能将金叁带走。
叶澜芝提前跟金叁的养父见过一面,对方根本不肯放弃这个唯一的男丁,也不肯承认金叁是买来了,只说是他们捡来的,所以叶澜芝必须提供足够的资料、找律师、找公安局,才能将金叁的抚养权要回来。
“你先别跟你养父母说你见到了我的事,我需要先做个DNA,准备好材料,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走你。”
那天,叶澜芝带走了金叁的头发。
金叁等了他一周、一个月、叁个月,终于将隐约的期盼等成化不开的仇恨。
金叁的养父察觉到了他的心思,于是就像从小到大一样狠狠地将金叁打了一顿。养父骂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也不许金叁再去上学,他还找来绳子,把金叁像条狗一样拴在了屋子里,每天让智商痴傻的次女去喂饭。
金叁讨厌这个家里的一切。
他讨厌狠毒的养父和懦弱的养母,讨厌比养母更懦弱的大姐和痴傻的二姐,他还讨厌自己碗里的肥肉——
连瘦肉都不舍得吃的家庭凭什么买他!?凭什么养他!?
金叁知道二姐想吃他碗里的肉,所以每次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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