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就不多,明珠在海城出生,来到兰城这个大家族里来往相见的几乎是清一色男丁,父母走后长兄如父,高辉只知道她已小学毕业,也不管两地的学制不同,转头就安排她去了初一。
来兰城后她就一直是班级里年纪最小的那个孩子,过分美丽的少女总是很难交到知心朋友,她得到他们平日里前呼后拥的赞美,可是她还是一个人吃饭打水上厕所,而班里另一个独来独往的女生就是纪明姝。
慢热的人与人交往是在温水煮青蛙,时间久了明珠终于拥有了自己的饭搭子,从前她是在假装习惯,可纪明姝似乎是真正享受独处。
同样的校服穿在她身上只看得见高瘦锋利的姿态,一如课间休息时明珠周围总是最喧闹所在而投来的眼神,厌烦嘲讽。
她作为兰城千金圈子的“插班生”,总是自然而然地与大多数人一个阵营,纪明姝总是特立独行的那一个,无法融入任何一个团体,准确来说,她以一己之力孤立她们所有人。
明珠扪心自问其实没有真正把纪明姝当作罪大恶极的敌人,只是她的眼神姿态实在容易让明珠破防,更加确定自己在那些华丽的英文字母里拼凑出来的形象大概不会太美妙。
想到一种可能,吓得明珠把照片丢回盒子,伪装成从没被碰过的样子,呼吸局促地摸索回沙发坐定。
又过了许久,纪明途才下楼,在客厅找到了明珠。
他没想到一个电话会议硬生生拖到了现在,早就超出了餐厅预订的时间。
伦敦那个家里的女人们素来不耐烦等待,虽然不会表现出来,但总会在致歉后拿着等待很久这个说辞作为筹码,来向他博弈后续的情感或是金钱的补偿。
显然,客厅里的那个在某些方面也喜欢戳人心窝子。
心里在思考着怎么安抚,走近一看茶几上多了一座用沙糖橘皮堆成的小山,始作俑者察觉到他的到来,转过脸呆呆地看着他。
纪明途挑眉:“你这是在帮我打扫我家的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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