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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真千金的我有六个不太熟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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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故意伤害(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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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我小时候是打过群架的,招招往最险恶的地方揍,他只得用手护着没法反击,很快就受不了了……

    我?我当然也挂彩了,但我不要命啊,只管输出不管防御,和人打架就得这么打。

    不是,你别当真,我开玩笑的,人就不该打架,我七岁后就没打过了,只破戒过这一次。

    后来他躺地上不动时我拿椅子腿给自己也来了一下,打完120就昏了过去。

    ……正常人是干不出这种事。

    所以我才铺垫了那么久,就是希望听到这的人别报警。

    我当时真有精神病,法律都制裁不了我的那种。

    去看心理医生是之后的事了,先说结果,林光还活着,不然我也不会坐这了,但他被我打出了轻微脑震荡,手指也折了几根。

    我负伤的就左胳膊,脸上挂彩的地方看起来严重其实还好,最重的是我给自己小腹扎的那一下,差点扎到脏器了。

    ……不是自杀,就是第一次,掌握不好力度。

    害怕我了吗?放心,我现在不咬人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窝里横,大概我心里也知道,林光不会对我下死手。

    而其他几个,我可从没敢呲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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