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后来通过考公务员当上了警察,一直跟那个香港老板有联系。
十年后在广州偶遇上了我,那个香港老板在我打了其保镖后,只好是赔给了我三万港币,随后去找了贺誉峰,让其教训我一顿,贺誉峰收了三块钱的辛苦费,随后又去找了其上司顾新。
我偶遇到那个香港老板,向其要回了三万港币的赔偿金,随即回唐山老家呆了一个月,且我是冒用的别人的身份证,顾新、贺誉峰本来是没能找到我。
7月末,我又来了广州,因为打了一个黑人,遭到了警察叔叔的抓捕。
贺誉峰得知了这件事,通知上顾新带着几个心腹,一路追踪到韶关抓住了我。
因为是那个香港老板,让贺誉峰教训我一顿的,所以贺誉峰自是知道,要抓的人是他早就认识的我。
这小子为独吞那三万块钱,没有对顾新说实话,是对顾新谎称的,我是得罪了某个当大官的。
因此在抓住了我之后,这小子其实是在人前,假装的并不认识我。
顾新、贺誉峰等人,私自出警抓我的行为,已经是构成违法了。
在将我押回来的途中,连续出了一系列的怪事,连「狸猫换太子」都发生了。
被我打的那个黑人,是个「三非黑人」,当时警察叔叔要抓我,但在我跑了之后,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出于这三方面的缘由,现在顾新、贺誉峰等人,不但是被猫吓得不敢再抓我了,而且非常害怕这件事曝光出来。
我直接向贺誉峰问明白了,最先遇到的疑问,并得知来自官面的麻烦已经了了,而且还握住了这伙黑警察的把柄。
据此到我冷静合计了一下,既然贺誉峰等黑警察,不敢再找我的麻烦了,我也就暂时放弃了报复贺誉峰的念头,毕竟这小子现在是警察,眼下没必要再额外找麻烦。
不过被没收的钱和证件,必须得要回来,于是我利用握住的把柄要挟贺誉峰,将我的钱和身份证还回来。
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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