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赏了一晚上“月”,没学习。
待我匆匆赶回宿舍,门房的老太太已经在大声吆喝着驱散门口的一对对依依不舍的“鸳鸯们”,准备关门。
程程一见我进屋,就递给我一张纸条,上写“见字后请马上找我。
唐明”第二天,我想了一天,还是在晚饭后决定去找唐明。
当时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随时准备搬离学校。
收拾东西时我发现了几样东西很棘手,一个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打开后到处都有唐明二字,机乎记载了我从认识他开始的每一天,每个细节。
怎幺处理,扔了好像有点可惜,毕竟是我用心血写成。
最后我决定干脆送给唐明。
这本日记属于他,跟我已经没有关系;另外还有两封情书,一个是我收到的从人大寄来的,共17页厚厚的一沓。
另一封是我自己在失恋后写给唐明的,写完却没有给出去,上面斑斑点点地洒满了泪水。
这两封情书因为不占地方,我就暂时自己留着,没想到后来给我带来很大麻烦。
我把书,一双鞋和那两封情书装了满满一箱,准备送到研究生楼秦望那里。
是他昨天晚上主动提出的。
因为我毕业后还不知道要去哪儿。
刚出门时,人大的彭军来了,说请我去看电影。
我说我正在搬家,没空,他头也不回生气地走了。
我嘴上说着对不起,心里却很坦然。
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给过他机会。
我失恋后曾经给他写过一封信约他来北大跳舞。
相处了一个晚上发现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而今天,他居然看我搬箱子不知道帮忙。
送完箱子后,我把日记本放到一个大信封里,拿着去了唐明宿舍。
他恰巧不在,我就丢在他床上。
就算找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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