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一分钟。
参加会议的其中一位也走的建国门,迟到了半个多小时。
那天开完会,已经快五点了。
在门口等出租车时,peter向我手里塞了二十块钱说:“待会儿回办公室,拿了东西你就回家吧。
这钱你打车用”。
那阵子我高中同学特别忙。
她跳了间公司。
真有她的!才上班几天呀!这次是家欧洲公司。
新老板里有一位挪威金发美男子,两米高。
于是我们电话粥的主料从陈乐祖+peter变作“两米高”+peter+常嘉伟。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她开始批评我的穿衣风格。
比如那次我俩去塞特,看见一件纯棉白衬衫标价四百,她极力撺掇我买下来。
四百?我爸妈工资加起来还没四百。
虽说我月薪也几千,但是都让我妈替我攒着呢。
两百还可以考虑,四百?!就这幺件啥都没有的衬衫?!“你真土!”她说。
我听了不大高兴。
不过更令我不快的是她对常嘉伟的看法。
虽然我当时并没有正式的男友,然而从高中开始还是很有那幺几个“暧昧”的。
常嘉伟是其中之一。
他也是我高中同学,不过不同班。
在高中三年的纯真时代以及大学四年的青葱岁月,常嘉伟是与我来往最多的男生。
大学四年从他那里收的信、明信片有一大沓子呢。
他的信,我都单收着,扎了根天蓝色丝带。
在高中,常嘉伟是排球队的,还去市里参加数学竞赛。
我喜欢这样又戴眼镜又会打球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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