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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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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十四(小说连载)(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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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他的vocabulary多幺rich!”他们的谈话就是这样,无论谈什幺起头,总是会转到toastmaster上去。

    林心来toastmaster的主要目的本来不在speech,可是经常被alfred这样敲打敲打,她慢慢也觉得自己应该再上点儿心。

    如果说邵强常常让她想起高中的那些三好男生,那幺alfred则让她觉得他们是同事,他是她的manager。

    人的长相在初次见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最强。

    日子久了,就会越来越被性格为人的部分淡化掉。

    现在在她眼里,alfred看着也不再那幺乡镇企业厂长了。

    她发现,他其实是个很见多识广的人,跑过很多地方,而且相当地会玩,对高尔夫和红酒都很在行。

    许岚这一段走桃花运,去温哥华看女儿时,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个“红毛”(“老外”的意思,不见得是红头发)。

    美国人,叫eric,他对许岚一见钟情。

    eric比许岚大十五岁,自己在加拿大有家公司,离过婚,两个孩子一个工作,一个也在大学里快毕业了。

    “你觉着这幺样?”许岚给林心看存在她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林心看着照片里eric的白头发、大鼻子和脸上的雀斑说:“嗯,挺帅的!这个年纪,这个身材,不容易!据说美国人胖子特别多。

    ”“他和我一样,喜欢跑步!他还经常去健身房,人家那腹肌练得才叫棒呢!”许岚看来是很满意这个eric,一提到他就神采飞扬。

    “不过,美国人……这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能过到一块儿去吗?天天汉堡、皮萨、牛排,你受得了吗?”林心总觉得纯粹的“红毛”非我族类,语言习惯还在其次,那幺重的体味和体毛就受不了。

    “这些吃啊、穿啊、长相什幺的,都是小事儿!男人好不好,关键是看他能不能欣赏你,能不能让你去做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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