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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2013(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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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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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酒吧也几乎打烊,你刚刚在酒吧时又为了让我和这些学生放下心防,跟员工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我说的话就等同是你的话;除了刚刚接电话播放监视器画面的员工之外,我已经让全部员工都提早下班了,让他们明天再早点来收拾,大家都开心的咧,你说还有谁会进来这里打扰我们?”说完老师更是拿起内线电话拨给最后一个员工,表示于馨兰要他也可以下班了,让最后一个员工也收工。

    “陈湘宜,你想怎样?”于馨兰双手被陶峰嘉和汤智伟一人一边抓住,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

    “不怎么样,让学生们练习一下刑法而已。

    ”陈湘宜老师冷冷地答道,然后又转身问同学们:“大家记得刑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吗?”柯俊毅升上大三后加倍用功,和姚雨葳基本上一天在图书馆待4个小时起跳,轻易地就把法条背了出来:“中华民国刑法第七条:本法于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而其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适用之。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不在此限。

    ”所谓的前两条都是一些内乱、外患、妨害公务这种我们不可能犯的罪名。

    “也就是说,下星期我们就回台湾了,到时候就算于教授把监视器画面啦,犯罪证据啦寄来台湾,台湾的检察官也不会起诉我们今天的罪行的知道吗?当然啦,前提是等等你们对于教授犯的罪行,最轻本刑不能超过三年以上才算。

    不过以后有要留学德国的同学就别参加了知道吗?以免以后没办法入境德国,毕竟虽然因为管辖权的原因,德国法院和检察署无法在我们回国后侦办我们今天的犯行,但我们这些外国人是有可能因此被列为拒绝往来户的。

    ”“老师,哪些犯罪是最轻本刑三年以上呢?”几乎没在念书的汤智伟竟然问这么瞎的问题。

    拜托,所谓最轻本刑三年以上,就是法条规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像是强制性交三年以上,杀人罪十年以上,强盗罪五年以上,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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