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富馀。
我正是凭着这一点,才将吴立雄不能发货得罪的客人,全部招揽到我这边来,一个也没有少。
所以说,吴立雄最终是败给了婊子。
当然,我也是个婊子。
我拿着咖啡杯,轻声说:「叶先生,您不用这样说自己,很多时候,情势所迫。
而且,您并没有做坏事。
」叶待明笑了笑。
后来我问小梅,你把这些皮肉钱都给我做生意了,你不怕我是负心汉,不领你这个婊子的情吗?小梅笑着说,不会的。
原来她早就知道我喜欢她,就从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就从我眼神裡看出来了。
之后她跟那个童子鸡亲热,我生气把她拉回家,她就更加确定,我喜欢她。
事实上,她也喜欢我,也是从第一眼开始的。
是不是很不可思议?其实我对她是一见锺情,这些在录音裡讲过了,但她对我,其实是很早以前,就爱着了。
你不要急,听我往下讲吧。
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第一天见面之后,就起床为我做早餐,还叫我老公,这一切都是为了填补她心底的爱慾。
只不过当时我不愿意承认对她的感情,才将她用钱赶走。
婊子无情,这句话是没错的,但在小梅还没有做婊子之前,她就爱上我了。
更准确的说,是爱上另一个我。
那是火灾后一年多之后的事了。
小梅跟我说,她很长时间没有回到家乡,所以准备回去看看,希望我也一起。
我当然是答应了,不过她又说,希望我在见到她父亲时,叫他叔,见到她母亲时,叫她娘。
原来如此,当时我就猜到了大概。
她在家乡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自小失去双亲,寄养在她家,也正是这样称呼她父母的。
而这位恋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他很早以前就离开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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