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也会找老师约稿。
前两者由毛小蕊负责,靴子只负责最后一项。
因为写散文诗歌和编撰新闻的学生比写小说的多,所以毛小蕊在文学社内的「权力」,比靴子大。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靴子加入文学社,主要目的原本就不是为了玩文学,而是泡妹子。
文学社里妹子多。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事实上,时间久了,我也就知道了,靴子在文学社里的「收获」,还真是不少——当然,这是后话。
靴子招我进文学社的目的,是因为当时文学社刚成立,真写小说连载的作者只有他一个,他需要扩充队伍。
可刚加入文学社,我便遇到了一场麻烦。
麻烦是毛小蕊不喜欢我的小说。
因为我的小说的女主角名叫杜小蕊,而杜小蕊是一个劈腿的女大学生。
毛小蕊认为,我这是对她的隐射和嘲讽,所以想要把我的小说ban掉,不予发表,即便是靴子帮我说话,她也没改变主意。
我为此去找她谈话。
我对她解释说:「女主角的名字,我可以改,但我真不是在嘲讽你,毕竟在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我根本不认识你。
」这里补充一些细节,当时是夏日的午后。
文学社的办公室在校图书馆的顶楼,顶楼的隔热不太好,所以办公室里有些闷热。
很大的一间闲置阅览室,只放着七八套普通的课桌椅,空空荡荡的,说话都有回音。
除此之外,办公室里还有四台装有win98系统的老电脑,以及一台老掉牙的针式打印机,这便是文学社所有的办公设备。
毛小蕊就坐在一张课桌前,撑着稿纸,正在写着什么。
我的目光下垂。
她穿着热裤,两条腿伸直在课桌下,腿上的皮肤白皙而几近透明。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镶有水钻的凉鞋,脚趾甲上涂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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