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我打小就有一个坏毛病——好色。
小学五年级,我就学会了打飞机,隔三差五,就去夜市书摊上买各种色情杂志,一直读到深夜;中学时代,我喜欢去网吧包夜,但从不玩游戏,而是阅尽岛国av无数部,最后连网吧老板都看不下去,每次上网,都把我安排在角落就坐;后来去外地念大学,我迎来了自己性欲的巅峰期,几乎每个周末,都纠结几个狐朋狗友,流窜于当地几处著名的红灯区,什么洗头发、按摩店、洗浴中心,我们通通去过,消费千金……不过,虽然我总是饥渴难耐,一天没肏女人就浑身不舒服,但即便在大学时代,这个人生中最自由、最放浪、最诗情画意的岁月,我却连哪怕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完全对谈恋爱没兴趣。
当然,这不是因为我长得丑,或者穷,没姑娘喜欢,事实上,追求我的女生还不少,但通通被我婉拒了……为此,我那几个狐朋狗友们,还十分地纳闷,觉得我是不是有毛病?他们经常旁敲侧击地问我,劝我不要流连于野花野草,那些毕竟都是风尘女子,正正经经地谈恋爱、找个好姑娘,才是人生正道。
甚至,我这几个狐朋狗友,还十分上心地介绍了几位好姑娘,想方设法地撮合我们。
可凡此种种,我皆打定主意不动摇,每次都是摆摆手、笑笑,谢绝他们的好意……直到大学临毕业,在宿舍的最后一次「男生座谈会」。
那天晚上,大家情绪都不高,因为马上大伙儿就要天南地北、各自闯荡生活了,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深知,大家朋友一场,虽然是狐朋狗友,但缘聚缘散,能在一起相知相识,便是最大的缘分。
于是那晚,我强迫自己喝了点酒,晕醉之时,我告诉了他们事情真相:四年大学生活,我之所以不找女朋友,不谈恋爱,不是因为我有毛病,而是因为,本人早就心有所属。
「实际上,这也算不上什么难言之隐」我告诉大家。
从我十几岁开始,我便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的性伴侣。
-->>(第1/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