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应该规定,任何车店不得以某车辆曾经在其他地方修理过作为借口进行敲诈,或实行零部件垄断。
4s店是垄断,电信行业是垄断,能源业是垄断,就连出租车行业也是垄断。
还是回到我们的故事上来吧。
张某顺查看了案卷,根据案发现场的分析,试图还原当时的情况。
根据现场的勘察报告,7时30分左右凶手来到韩某家中。
图谋不轨,将韩某露推至卧室内,把被褥放到了地上后,将被害人双手钳至背后,用枕头捂住面部,随后将被害人上衣掀到枕头上,实施强奸。
在此过程中,被害人窒息性死亡。
凶手随后对受害者的房间进行了翻动,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不排除侵财和报复的原因。
发现被害人没有反应后,凶手留下早已准备好的,在楼后面捡到的,前一天晚上楼上嫖客扔下的,留有新鲜男性精液的避孕套;戴上手套后,他把煤气罐搬进女人的卧室。
打开阀门,点燃蜡烛,试图制造爆炸事件破坏现场。
临走前拉开室内抽屉,制造了盗窃假象。
所有这些都没有留下指纹。
这在逻辑上是非常混乱的。
如果是多多作案,为什么他会那么不小心的留下了自己的dna后,却又非常小心的戴上手套作案?这时戴手套还有什么意义?然后,时间不长,这家主人英生回来了。
发现了女人没有了呼吸后呼喊着跑出了房门报警。
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将蜡烛扑灭了。
所以才没有发生凶手试图制造的那场爆炸及火灾。
这与多多所说的并不相符。
多多说被褥是女人自己放到地上的。
也没有点蜡烛,搬液化气瓶,开煤气的情节。
相反他证实,当他离开的时候,有另外一个人进入到了现场。
这个人是谁?为了履行一个
-->>(第2/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