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嫁给文渊时,他事业正要往国外发展,所以他必须美国台湾两地奔跑。
那时我刚怀了芷兰,就留在台湾待产而我们就这样聚少离多,感情也慢慢的变澹了。
等到芷兰两三岁时,我觉得这样不行!再下去我们非离婚不可,于是我要求他我也要去美国住。
他那时想说既然要过去住,那就乾脆在美国买一套房子。
透过他朋友的介绍,我们在他那个很重要的商业伙伴旁买了房子,于是我带着年幼的芷兰移民过去。
他那朋友一家也很照顾我们;尤其是他那朋友的太太---珍妮,知道我刚到美国没有朋友,对我非常好,我们经常串们子。
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告诉我她是裸体主义者,他们家都是!她说他们在家都是不穿衣服的,当初怕吓到我,所以决定先穿着衣服,等过段时间再跟我说明。
我当时惊呆了!她等我反应过来后,再跟我说什幺是裸体主义,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她跟我说并不是要我裸体,而是希望我能接受他们的生活方式。
我点点头,之后她就慢慢把身上的衣服都脱到了,我就这样看着她在我面前全裸,然后她对我笑了一笑就回去她屋子了。
当晚,我接到文渊的电话,他告诉我他那朋友马克刚告诉他裸主义的事,他很紧张我!我很开心他这样,我跟他说珍妮有跟我说了,我想我能接受他们不穿衣服的事情,要他别担心也不要生马克的气,毕竟人家对我们很好又很帮助我们,况且人家还提前先知会我们,总不能因为跟人家的的生活习惯而翻脸,来到异地更要能接受不同的文化。
」孙玉环点点头,刘静雅又接着说:「隔天珍妮又来我家找我,这次她就是浑身赤裸的过来,连脚上都是光着的。
你知道家父是国文教师,从小家教就很严。
那时,我就算是看到同性的裸体还是感觉非常害羞,一直过了五六天,我才算习惯他们家人裸体在我面前走动。
你知
-->>(第9/1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