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烧屋。
无辜背负起种种罪名的小不点,理所当然地被奶奶送进修道院。
然后,她和金髮笨蛋就被大野狼一口、一口地吃掉了。
后来的事情,老实说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脑袋总是恍惚着、身体也轻飘飘地很快乐,实际上做了些什幺,都没有留下明确的记忆。
唯有对于小不点的回忆,还能在夜晚的淫梦狭缝间想起。
回过神来,自己已经穿上褐色兔皮装,时而向女人与男人张开大腿,时而在郁暗森林间招呼恩客。
快乐与快乐的交会点,总缠绕一丝红色的憾念。
那是一三四公分高、二十八点六公斤重的小不点。
──夏萝恍惚地凝视着垂下子宫的红心修女,好像想起了什幺重要的事情似的,呆滞地晃起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