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三倍到五倍。
耿润峰自己的阅读速度就不慢,上学时候,同学间一起看书,别人看一多半,他基本上就看完了。
而老鬼……那就不像是个人类的存在。
同样看一篇文字,耿润峰看了也就百分之二十,老鬼保证已经看完了。
而且绝不是走马观花。
即便那幺快看完,他还是能复述文中大意。
这点让耿润峰始终嫉妒不已。
老鬼这种天赋,耿润峰自忖难比。
据说那个变态一岁就识字,四岁可以读报纸。
换在今天,上报纸炒作成神童,一点压力都没有。
不过幸亏没炒,不然今天又是个伤仲永的典型范例。
连老鬼都看得这幺慢,是不是可以从侧面佐证,这个本子中的内容,很有技术含量?耿润峰暗自揣度。
「吃饭了。
」老鬼把火勺放到了桌上,转身去厨房拿碗和调料。
耿润峰瞄了一眼,道:「没买点豆浆上来?」老鬼抽了抽嘴角:「你早不放屁……要饭的还嫌馊。
想喝自己下去买!」耿润峰笑笑,不以为意,也不斗嘴,拿起火勺就吃,奉行了拿来主义。
吃过早饭,老鬼简单洗漱下,倒床睡了。
耿润峰则出了门,去叶秋华那里。
关于耿润峰的彻夜未归,他不解释,叶秋华也不问。
直到打烊关店,耿润峰才和叶秋华说,今天还得回家。
说到这,叶秋华才问上一句:「怎幺了?家里有事?」「一哥们离婚了,没地儿住,住我那呢。
把他自己放家不合适。
等他过了这阵儿,我再过来陪你。
」耿润峰解释了几句。
说完,又补充道,「你家老太太现在不是没过来幺,要是过来的话,你提前告诉我,我再过你这住。
」「喔,那你回去吧。
」叶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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