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六)虽然很关心陈老师与周老师之间后续的发展,身为学生,我总不能24小时跟踪他们两个,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在学校提高警觉,如果有任何风吹草动,尽量思考怎麽在不牴触法律的情形下帮助陈老师。
经过和心瑜的不「打」不相识,我们成了好朋友,也知道她后来就跟汤智伟分手了,而跟一个非常老实的外系同学交往,我由衷祝福她,虽然后来在刑总的课堂上还是擦出一点点的火花,却无损我与她之间的友情。
今天老师穿得非常正式,黑色的韩剧明星款西装小外套、内搭白衬衫,配合黑色短窄裙,十足白领丽人打扮。
刚进教室,我就知道今天将是周子敬老师与陈湘宜老师之间的战争,他竟然大胆地踏进了教室,很亲民地与其他同学坐在后排,难道他要旁听?陈老师看了一眼坐在后头的周老师,基于同事间的礼貌和同是台大的学长学妹关係,礼貌性地点了点头,便开始今天的课程。
「今天讲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最后一个─情状。
什麽叫做情状呢?简单说,就是犯罪发生时的特殊情事、状况。
」「例如,刑法第234条第一项的公然猥亵罪: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必须在『公然』的情状下为猥亵行为才该当构成要件要素。
」我看了周老师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脸露微笑,心底不知道在盘算些什麽,不过不管他盘算什麽,我一定会捍卫陈老师的权利与身体安全!「举例来说,我们请一位女同学上台来。
」知道老师的课非常「刺激」,大多数的女同学都不太会主动要求成为协助示范的对象,而陈老师却也好像不需要自愿者,只是一股劲地露出鹰眼般的眼神,眨着长长的睫毛,环视着班上女同学。
「奇怪了,现在大学生都那麽被动吗?竟然连一个都找不到。
」陈老师嘟着嘴,失望地继续找寻着目标。
-->>(第1/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