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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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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十五)(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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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附近走了过来,幸好夜色掩护得当,除了让我的阴茎多停留在老师体内享受了好几分钟的快感外,并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警察很溷地到处走了几步,并没有真的走到我们附近,而我真的不敢造次了,阴茎死死地插着老师却不敢乱动,老师也屏住呼吸,毕竟她是重伤害的既遂犯。

    不过坦白讲,我还是有故意把老二压得很沉,即使不是正式的性交我也希望能把握这次机会让老师的子宫颈沾上我龟头的味道,只是可惜不能再用精液把老师花心染成白色。

    直到住户安心回去睡觉,警察也坐上警车撤退,我才很认份地打算爬了起身,不想多贪图老二插在老师体内的美妙经验。

    不对,我才刚要把龟头退出老师的阴道,突然想到什麽似地问:「老师,请问一下,强制性交算是行为犯吧?」「嗯。

    」「我觉得很好奇耶,如果插进去时没有违反意愿,但是插到一半对方不想再做了,叫我把阴茎退出,我不退出算是犯罪吗?」我假装好学,其实只是想多享受一下龟头插在老师身体里面的佔有感。

    我又接着道:「像是刑法306条第一项侵入住宅罪,第二项是不法滞留罪: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

    既然立法立成两种态样,那强制性交是不是也应该有侵入的和不法滞留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立法就理当不犯罪嘛!也就是说违反意愿插进去固然该当强制性交,但插到一半对方不想干了,不拔出来应该不能成立犯罪!」我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跟老师认真讨论起了课业。

    「这很有道理,那请问你,你现在不是犯罪就可以插很大、插不用怕了吗?」老师仰起身子,指了指她的阴部,我的阴茎仍老实不客气地插在她身体里,她歪着头好像快生气了。

    「没有啦,突然想到问一下。

    」嘻嘻,其实刚刚这一问已经多争取了跟老师5分钟的温存时间。

    我很认份的一察觉到气氛不对就乾脆的把阴茎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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