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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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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一)(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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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的人,如果小平有种直接撂倒她,当然是正当防卫;但小平这个臭俗辣竟然去猥亵姚雨葳这个无辜的第三者,依一般人的法律感情,好像对姚雨葳不公平,但毕竟他还是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但到底是不是『不得已』,还要配合『比例原则』来讨论。

    」听到老师说我是臭俗辣,我瞪大眼睛、一脸无辜,老师也对我微笑了一下,她应该不是认真的,毕竟我也为她挡了镇暴警察好几下警棍,怎幺能说我是臭俗辣咧。

    「所谓的比例原则就是:1、适当性原则─必须是有助于达成目的的措施,又称『合目的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如果有多种措施均可达成目的,应採取侵害最小者,又称『侵害最小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3、狭义比例原则─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的侵害和所欲达成之目的间应该有相当的平衡(两者不能显失均衡),亦即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蒙受过大的损失,又称『衡量性原则』或常听到的『禁止以炮击雀』。

    我们平常在电视上听到名嘴讲的比例原则,基本上根本跟比例原则无关。

    」老师无奈地苦笑着摊了摊手。

    确实大部分政论节目讲的比例原则都是什幺泛蓝的贪污比较多、泛绿的贪污比较少,结果泛绿的被判比较重,林益世、赖素如那些的都没事,这样不合乎『比例原则』。

    拜託,那几个确实是人渣,但这样的讨论跟「比例原则」根本无关好吗?「来,小平你自己检讨看看,上上周你猥亵姚雨葳,利用她的屁股达到阴茎射精变软以致郑慧霞不能性侵你,这样有没有合乎比例原则?」老师指着我问道。

    「蛤?」突然被点到,一时有点反应不及。

    「我认为有合目的性,毕竟老师命令郑慧霞把阴道套上我的阴茎,阴茎未充血变硬的话,一般来说是无法进入女性阴道的。

    」快啊,李逸平,赶快想怎幺自圆其说。

    「必要性原则的话,郑慧霞身高18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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