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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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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五)(第1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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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刑法222条:犯前条(221条强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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