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结不能让它太夸张地付诸实现,毕竟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体属于一个在大学任教的法学副教授,如果真的因此损害到她的名誉,我也是会心疼的。
于是我伸出双手,挡在纱门前,遮住他们的视线,用微弱的气音道:「那是我们刑法老师,别再白目了,小心被她告死或踢死,她跆拳道5段。
」他们大概也有耳闻过法学院母老虎的大名,也知道那是教职员工宿舍,终于在我的劝说之下,人潮依依不捨地逐渐散去。
不过最后一个人有点夸张,他好像没打出来不甘心似地,不愿离去。
是我冒着触犯强制罪的危险,硬生生遮住他的眼睛,让他最后不堪其扰而鸡鸡变软,他才边骂着髒话、边瞪着我离开。
为什幺说我是犯罪呢?因为他没有犯法,他光明正大地欣赏老师的裸体是他的权利,刑法304条第一项: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我遮住他的眼睛已经是妨害他行使观赏的权利了。
随着最后一个人离场骂出的响亮咒骂声,玩弄奶头玩到一半的陈湘宜老师才像触电般地跳起来,抓起浴巾围住身子,便慌张地推开纱门冲了出来,先一把推开我,然后看着无辜经过的路人,也不知道嫌疑犯是哪一个,最后生气地拉着我的手走进宿舍,才恶狠狠地甩上纱门和木门。
「你为什幺没关上木门就去买宵夜!」老师气沖沖地红着眼睛质问我。
神经病咧,我今天根本就没进过她的宿舍,木门没关上关我屁事。
「老师,我今天根本没来过,是您刚刚打电话叫我买宵夜,我才刚从学生宿舍出门。
」虽然我知道她是莫名奇妙地在发脾气,我还是冷静地应对。
「原来是你从昨天就没关了喔!」她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靠夭,那妳昨天到今天都没有出入宿舍吗?再怎幺样,就算我真的昨天没关上木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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