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够力,于是我说:「margo,i’gheredoingnothing。
」(我不想在这边空等。
)「okay。
」然后她终于站了起来,于是我也转身打算回她房间。
不过我还没踏出半步,已经有只手冷不防地从我大腿之间伸出,一路轻轻地抚摸上来,从胯间、阴囊、一路拨开我的包皮,露出我的龟头来。
所以说,各位小朋友,小平叔叔告诉大家,英文一定要学好,刚刚我说的那句话也可以解释成「我不要在这边空等。
(所以来做点事吧。
)」于是margo从背后舔着我的耳朵,一手则抚弄着我的小小平,我不知道该怎幺描述心中的感觉,就写本书叫做「深夜洗衣房遇见变态慾女」好了,多像文艺青年!刚刚在房里做就算了,现在是公开场合,根据刑法234条第一项:「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
」坦白说,我完全没有供人观览的意图,最多你可以说我有「不确定故意」。
如果我和margo做到一半真的有人看见,我会觉得羞耻然后躲起来,虽然我已经预见我被看到的机会非常的高,但是这也仅是「故意」的层面,我不承认我有想要被人观赏做爱动作的意图。
如果还要把故意提升到意图的层面,这在刑法上是非常难以证明的,你要如何证明我是意图让人看我干margo才在这里做爱的?如果我真的非让人看不可,我为什幺不在元旦升旗典礼上干给大家看呢?所以我想,除了货真价实,骚到骨子里的暴露狂,大部分的暴露狂应该都不该当「意图」的这个主观构成要件,所以「意图」被称为「故意的再提升」,道理就在这里。
毕竟故意不等于意图,当初艺人傅天颖在草丛中做爱被告发,最后也没有被判公然猥亵罪,因为要证明她有想要人观览的意图太困难了。
刑法上有一个叫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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