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学刑法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学刑法课(四十七)(第7/2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瑜,干嘛带个墨镜?」咦?坐在她们后方遥远处,我可没发现她这幺骚包,竟然带个配件啊。

    何心瑜答道:「长针眼。

    」呵呵,我们平常乱摸乱看,尤其是何心瑜的身体都被我们贼头贼眼地看过了,没想到我们还没遭到报应,苦主倒是自己先长出针眼啦?不过说实在的,长针眼是身体抵抗力差,跟什幺乱看一点关係都没有。

    老师把眼睛凑到何心瑜面前仔细一瞧,本来还带着微笑的脸庞瞬间僵硬,敛起笑容瞪了坐她隔壁的男朋友一眼,何心瑜男朋友也刚好在此刻低下了头,不敢面对老师的眼神,气氛诡谲到不行。

    「刑法在处理数行为的评价上一罪的部份,立法者创设出一些罪责更严重的态样,例如说,强制性交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这包含强制性交和杀人两个行为─强制性交是7年以上的刑责,杀人则是10年以上的刑责,合併后的强制性交故意杀被害人罪则变成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超级重罪,这就是加重的态样。

    」「要注意的是,强制性交和杀人本来就是刑法禁止的,分别评价即已成罪,创设强制性交而故意杀被害人,即刑法226之1条:『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使被害人受重伤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是在刑事政策上的吓阻。

    」「不过也有人吓不怕就是了,请google温焜龙,可以发现他是如何连续强制性交而故意杀被害人,甚至姦到一半被警察逮捕,以及法官张珈祯怎幺引用圣经帮他辩解减刑的匪夷所思新闻。

    」老师发出无可奈何的苦笑。

    「当然今天不会有同学被强制性交然后故意杀害,我们先请小平到前面来。

    」靠,不是要徵求志愿者吗?我看很多同学手都举一半了,怎幺变成直接指定,老师您这样不行,有围标绑标之嫌。

    「何心瑜妳也过来。

-->>(第7/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