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但打扮收拾一下,至少称得上顺眼,然后,肾六手机、水货皮夹、地摊货的手表,这些可以拿来坑不懂事小妹子的身外之物当然也要準备齐全。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那辆已经在地下车库落灰很久的suv。
我开车技术比较烂,也不喜欢开,再加上公司离家很近,地铁也方便。
当初一沖动买了这辆车后,一年时间还没开过五千公里,所以看起来还是崭新崭新的。
现在综合一下自身的条件:独居一套120㎡的房子,有一辆价值27万的汽车,身高179,长相什幺的也都还算不错,怎样看也算是比较优的男人了吧?尤其是对那种没见过市面的小丫头来说。
(某读者:你不是说没想约炮的吗?準备这幺充分,明显就是想把小姑娘骗上床吧!)好吧,万分之一的可能,如果阿水长得还不错又够开放的话,约一约也挺好的。
周末很快就到,没什幺事的我,九点多钟就驱车赶到了星巴克。
买了一杯咖啡,寻了个靠窗的空桌,架上新买的平板,调整了一下阳光照在脸上的角度(汗),我开始浏览四合院。
几篇文章读完,又非常有诚意地一一作出回复之后,时间差不多到了十一点。
这时,玻璃门被推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探进头来,一手拿着手机贴在耳朵上,一双眼睛四处东张西望。
与此同时,我放在桌上的手机也开始震动起来。
这女孩应该就是阿水了。
第一印象,应该说是超出了预期吧。
白色毛线帽下露出染了淡淡黄色微卷的中长发,半张脸裹在层层叠叠的乳白色围巾里,粉色毛绒外套比较厚,由于背了一个双肩包,胸部两边的衣服都给肩带勒住,衬托出胸前似乎有一点点规模,下身是牛仔短裤配黑色裤袜加白色雪地靴,至少看起来那双腿还称得上纤细匀称。
长相的话,由于帽子和留海直遮到眉毛,围巾又一直捂到鼻子,所以我能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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