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勉强,到她给我套上戒指时,待她冷不提防,顺势一拉,把她拉进我怀里。
老鄕机灵,举起相机,咔嚓咔嚓的连拍了几张。
生气了,我的妈。
抡起粉拳在我胸口捶打了几下,骂我没正经。
我装作给她打痛了,她掩着嘴巴忍不住笑了。
我得逞了,搂住了她的腰,把她拢着,在她的面颊香了几口,拍了几张看来颇为亲热的照片。
这一连串动作都录影了。
我再开个玩笑,说:「妈你戴上这订婚戒指,就不能改嫁别人喽。
」她说:「要改嫁一早就嫁了。
到这年纪,没人要了。
」我説:「不,我要了你做我的过埠新娘。
我知道,有很多男人追求过你。
不过把芳心留给了我。
」她说:「吃妈的豆腐。
不知羞。
」我告诉她,刚才老乡提醒过,我们进入恋爱状态了,打情骂俏正常事。
「都是做给人看的。
我们两母子恋爱些什么?」「话要説回来,别给人看穿。
假戏真做安全些。
我们要经过相恋相爱,共谱爱曲。
」我提出了我回美国之后,互通情信不可少。
要亲笔写,留给移民官看,证明我们不是假结婚。
我规定每个礼拜至少写一封情信。
我写的句句都是实话,向心上人道爱意,诉衷曲。
说如何的爱她,想念她,要亲她,吻她的。
[email protected]我设定的情境是,在国内订婚之后,已经把她抱了上床做爱了。
妈看了之后,在长途电话说:「不写了,太肉麻了。
不用说要我写,光是看你写的都害得我面红耳赤。
」我心里说,她愈害羞愈妙,我的情书攻势凑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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