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第11/37页)
报官的
所以这所谓的劫富济贫,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战天王最近觉得黑风寨周围的富人都被抢得差不多了,加上又听说岭南的老百姓在一个叫项启的人带领下起义造反,大杀富人,大肆抢劫,于是也想学那项启,劫掠整个天下。便赶时髦揭竿起义,自组了一支义军,号称战王军。
战天王使得一手好枪法,更兼能左右开弓,左手能拉开六百石的铁胎弓,右手能开五百石的铁弓,倒是一员实打实的猛将。
此人最好虐杀美女,行虐待奸杀之事。一想到秋若梅已落进他手中,三少便心急如焚,心乱如麻,心痛欲裂,心怒若狂
而另一个叫战天虎,是战天王的弟弟。此人身高一丈有三,弓马功夫不行,只擅步战。擅使两柄铜锤,左手锤重七百五十斤,右手锤重八百斤,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
战天虎别无其它嗜好,只好吃肉。而自三年前得了一场怪病之后,什幺肉都吃不下去,最后误吃了人肉,发现人肉竟能顺利入喉,而且还吃起来特别香,于是迷上了吃人肉。
而此人最喜欢吃的,是不足五岁的小孩子的肉,两岁以下的婴儿更是他的最爱
因此这战天虎获得外号“食人魔”,臭名远扬,可止小儿夜啼。
一想到战天虎的德行,三少便睚眦欲裂。人吃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在饿孚遍地的灾年,百姓无衣无食,易子而食,烹妻待客都是有的,可是那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能活下去
而这战天虎,纯是为了口舌之欲,便丧心病狂地嗜食人肉,实在天理不容
三少不是一个赞成替天行道的人,他根本与大侠二字毫不沾边。
但是三少现在终于觉得,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老天瞎了眼的时候,即使自己也是个该遭天谴的恶棍,这时候也该出手替老天爷医治一下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了
“妈的,该死的老天爷,你他妈就没看到,那战天虎要吃的,是我秦家三少的孩子吗妈的,任何一个小孩子,就算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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