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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母亲(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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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母亲(修正版)26(第1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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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美国货,就这点东西,抵得上你家一个月的收入。」

    那个年头,国家的生产力虽然开始稳步提升,但在我们这些资讯相对贫乏的

    地区,普遍的认识美国货才代表的着好东西,尤其是高科技产品。众人听我这么

    一说,心里顿时安心了许多。实际上我心里也没谱,因为这瓶子里的药不是迷奸

    粉,我也没用过。

    这就是光头所说的,一不做二不休的,既然决定要做,干脆就做到底。

    我想过,自古以来,无论是帝皇还是将军,控制下面的人无非四个字:恩威

    并施。恩自然就是好处,钱现阶段我给不了,但女人我给出去了;那威呢,则是

    让下面的敬畏你。

    我弃看福尔摩斯后转看了水浒传,我却想起了书中我最爱的角色林冲里面的

    一段: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

    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

    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

    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

    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王伦道:「与你三日限。

    若三日内有投名状来,便容你入伙;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

    投名状!

    要让他们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干,最好不过是让他们有把柄在我手上,就像姨

    父手里的那些磁带,无论我如何巧舌如簧,只要姨父公布了我强奸母亲迷奸妹妹

    的视频,这个社会就再也没有我的容身之所,所以现在无论姨父指使我做什么事

    情,我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在光头从新制定的方案中,「迷奸粉」就被换成了光头口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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