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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彷徨:枕边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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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彷徨:枕边的陌生人】(40)(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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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检查了一遍。

    血液、尿液、精液、唾液全部被采了样。

    押送我的告诉我,是要拿我的这些DNA信息去比对现场遗留的一些证据。

    后来我的案子逐渐明朗了,我才知道,现场遗留下一条女人的内裤,上面有男人的精液,也就是说,那天,许斌这个畜生,在临死前,已经完成了他恶贯满盈的一生中,最后一次对一个无辜女人的侵犯。

    我在市看被羁押了二十一天。

    之所以一直不能放我,是因为,杀死小辉的那把刀子上,满是我的指纹。

    打死许斌的猎枪上面也有我的指纹。

    当时警察给我说明这个情况时候我觉得委屈的要死。

    不过警察说,枪上的指纹已经排除是我开枪的嫌疑了。因为我的指纹在枪管上,而不是把手上。

    我想起当时在我家楼下,我确实有抓握过那支枪。

    还好现在的科技发达,很快从技术层面上排除了打死许斌那一枪是我所为的怀疑。

    我交代说是许斌杀死小辉,其实早就已经有很多警官相信了。

    我在看守所的后十几天里,来提审我的警官始终都是很客气的,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凶巴巴的。

    后十天里,我甚至不用带脚镣了。

    我就知道,我的嫌疑已经渐渐被洗清了。

    我出来的前一天,最后一次提审我的警官告诉我,许斌已经被查出来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并且,香坊分局的梁振邦副局长之死,许斌有非常大的幕后指使嫌疑,因为梁局长出事之前,已经上报市局,正在准备着手调查许斌涉黑和大额受贿以及徇私枉法等十几条罪名。

    他人已经死了,我真的不想再去怨恨他,不管他曾经做过什么恶事。

    我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二十一天。

    这二十一天时间里,我想通了一个问题。

    既然,杨隽的心已经不再只属于我一个人,那就随她去吧。

    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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