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的情愫。
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的小纸条。
初中就不一样了。
到了初中,他们虽然还在一间学校,但足足有七个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层。
流言蜚语的影响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见。
于是魏凌允很认真地把交个女朋友,开始自己的初恋,当作了初中的头号任务。
之所以会这么想,并不仅仅是因为暑假缠着余蓓让她答应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动宣告失败,也因为他并没太把学习当成很重要的任务。
魏凌允的头脑很好,小学三年级就被班主任推荐去邻校参加区数学奥林匹克集训班,六年下来收获奖状一墙,小红花无数,考试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长签字。
所以初中在当时的他心目中,不过是换一个地方认识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交个女朋友。
不到一个礼拜,他就选定了五个目标,在笔记本上画好表格写进去名字,一点点完善信息资料,打算找一个和自己最合适的女生,共同度过充实的初中三年。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就在他跟五个女同学关系都已经搞好,性格爱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时,班上另一个女生给他传纸条了。
那是他小学的同班同学,个子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戴着眼镜,曾经跟他一个小组,做组长负责收他作业。
而他是课代表,收齐的作业最后还是要交给他。
他图省事儿,就不乐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课桌上。
组长大人却不乐意,总是要在他桌边跟他磨叽,磨叽到他交出来作业为止。
这就是他和初恋女友在小学时期的全部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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