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角落里亲吻,谁都不用踮起脚尖。
那年暑假,我想,俺第二次恋爱了。我每天渴望都和童真见面,每天一次就好,一次一整天才算。
我在初二时谈过一次恋爱,对方是叶羚的好朋友陈倩。
叶羚和我两家是世交,据说双方的父母在我俩年幼得什幺还都不懂的岁月,倒是开过玩笑日后干脆结成亲家,可惜两个穿开裆裤的孩子认识太早,两小无猜手牵着手长大,没培养出男孩女孩间的情愫,大了却玩到像亲密无间的朋友。
陈倩让叶羚交给我一张写在小小纸片上短信,内容很简单:跟你做个朋友好吗?
上个世纪的中学校园里,爱这个字大都藏在用眼睛很难看见的深处,不幸的是,我第一眼看见这张纸条,就明白这就算收到情书了。我满怀憧憬问叶羚那个陈倩漂不漂亮,叶羚说:“我只帮忙传信,不负责打广告宣传,你想知道就在礼拜天请客吃甜筒,我带她见你。”
见了面感觉陈倩长得还行,眼睛细长鼻梁小巧面容精致,然后我就算有了第一个女朋友,经常三个人一起在小餐馆吃牛肉面,去甜筒店里吃甜筒。偶尔一起去看电影,陈倩坐在我和叶羚中间,我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找机会偷着捏捏她的手。
整整两年,最多拉初恋女友的手不超过十次,其中有一次居然还拉错了,在黑乎乎的影院里,经验单纯分不清不同女生小手的区别,去拉陈倩却拉到了叶羚,电影结束,刚走出大门叶羚绷着小脸一脚踢中我的小腿,记忆犹新,疼得连着半个月走路一瘸一拐。
亲过童真小嘴之后的第四天,我很不好意思地,告诉叶羚我变心了。
据说陈倩接到这个消息,叶羚轻描淡写用“哭得很厉害”一带而过,在一旁极其清晰理智地告诉我,丁丁你别臭美,人家陈倩在哭她的初恋,并不是你有多幺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