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恰好来换班,很讲义气的扭头就跑出去报了警。
胖子夹着烟坐在沙发上稳如泰山,笑呵呵的听完,把烟头扔地上用脚拧火,这才站起身来:「嘿嘿,这就对了!人都在哪儿了?」「咱们的人送医院了,有个胳膊脱臼的,其他几个也都挂了彩。
警察带走了他们那边几个领头的,还有十来个跟着去做笔录,现在应该都在派出所。
我怕电话里说不清楚,这才跑过来」周向红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些事的,然而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
当然,这和李秀玲也没什么关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需要面对的问题,和邻居们截然不同,互不相干。
转眼到了月初,尽管张晓芬提醒过她,但考虑到三个人多年的交情,她还是去参加了卢玉和刘哥的婚礼。
张晓芬没去,只是让她帮着把礼金捎上。
她也觉得不是十分妥当,冲刘哥的面子,以前厂里的人多少会去一些。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如今自己这状况,难保见了面不会尴尬。
自己是不要脸了,可人家大喜的日子,别再平添什么是非。
思虑再三,她故意把时间往后捱了捱,估摸着已经是开了席,这才坐车到了卢玉告诉她的酒店。
按S市的民俗,头婚典礼要在中午12点前完成,二婚典礼则必须过了12点才能开始。
典礼结束才能开席动筷,然后是新郎新娘挨桌敬酒。
尽管刘哥的妈极力张罗,到底还是在卢玉的坚持下典礼从简。
老太太最后也想通了,倒不是因为别的,她怕折腾着卢玉。
大家其实也都心知肚明,二婚就是二婚,更何况彼此都是有过经验的人了,婚姻幸不幸福,和典礼是否隆重能有几分关系?再则说了,俩人都抱定了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想法,大张旗鼓得浪费多少钱?因此接亲什么的环节能免就都免了,婚纱也没必要租,刘哥西装领带,卢玉穿了身红。
-->>(第3/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