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上面早就给他们留了椅子,正等着他们带着乐器登台献艺,乐队各就各位,这个规模颇大的酒吧也就在这个时候正式宣布了夜生活的开始,原本温暖的昏黄色灯光熄火,头顶的灯球开始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吉他手开始拨弦,主唱打开麦克风,清清喉咙以试音,曹欢放下了手里正在擦拭调酒台的毛巾,和我说了一句:「他们的演唱特别棒,可以听一下。
刚开场的这几首歌我猜测你大概会喜欢」我迷迷糊糊的,脑子里胡乱地想了很多事情,酒醉的状态下各种消极的情绪都会被放大到一种激烈的程度,以此来掩盖我平日里经常会有的哲思,我这才切身体会那杯长岛冰茶是酒,根本不是平时会喝的碳酸饮料,这会儿我的大脑已经开始麻痹了,上半身摇摇晃晃,好像想要倒下的话就能毫无顾忌的倒下。
而主唱也在这个已经人声鼎沸的酒吧里开始了他的演唱:「傍晚六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
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歌手的嗓音沉郁沙哑,写满了历尽千帆的生活百味,这首歌我似乎是听过的,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但又对这首歌的详细内容没有印象了,原本觥筹交错的酒吧安静了下来,歌手继续用那娓娓道来的声音唱出了这首蕴藏万千愁绪的摇滚音乐,优质的音响设备将那个声音清晰地送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不知是酒的技法还是音乐的魔力,我的思维又活络了起来,此刻穿越了时光的阻碍,开始回忆自己迄今为止并不算长的人生。
这就是个摇滚的时代。
我伴着歌手的演唱,在心里想到:我和曹欢都是在这个世界中摇滚的家伙,只不过摇滚的方式不同,曹欢要更热烈,而我要更悲催。
死咬着那份儿时的写作梦想来到了这个城市,到如今似乎也根本没有获得什么,一意孤行的在高考结束的志愿填报上抛弃了能让我现在过上好生活的热门专业,选择了注定只能平淡如水的中文系,为此一次次的和家长争执。
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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