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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虞夏群芳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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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夏群芳谱(中篇12)(第5/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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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满,但他是神位,我不能制,只能听之任之。

    不过我还是有一句话,这相柳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就是我不去找他,难道他就不残害百姓了吗?我的罪名,无非是借他的力量保护自己而已」皋陶听完之后,看了看夏伯,夏伯这时候询问孔壬说:「孔壬,你身为大臣,身犯大罪,为何当初本伯前去捉拿的时候,狡诈巧言,易装而逃」孔壬没有想到夏伯会来翻这个旧账,不过他本来就是能言巧辩的人,对着夏伯说:「夏伯在上,诸位大臣听我一言,我当初非是巧言换姓,而是我在帝挚的时候,担任显职,后担任共工数十载,虽然无意犯错,但还是西方诸侯,朝廷对待诸侯,自当宽免,虽然有罪,但是不会加之缧绁」「那一日几位天使到来,气势汹汹,欲将我囚絷,我恐受辱,所以不得不巧言还名。

    我本来不足惜,但是共工受辱,就是朝廷受辱,我这样做,全是为了朝廷的威严着想。

    我的苦衷,还请诸位大臣很体谅」诸位大臣虽然知道孔壬说的是混账话,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反驳,于是夏伯继续说:「那么易装而逃,又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易装而逃,而是我听闻,大臣有罪,应该束身自投,所以朝廷既然认为我有罪,又让夏伯你来讨伐我,我自然应该立即起身,到这帝山来请罪。

    至于易服这件事,我既然已经犯罪,那么自然不配再带朝廷赐予的衣冠,易服不是应当的吗?」夏伯听完,看了看皋陶,皋陶见他大事已经承认了,这些细枝末节,也不用太过深究,于是回禀大堂里面的帝舜。

    「以孔壬自供来看,这孔壬身犯七个死罪。

    在帝挚时,贪赃枉法,死罪一。

    勾结邪人,死罪二。

    为人臣而据私地,死罪三。

    杀害大司衡羿,死罪四。

    任职共工,玩忽职守,死罪五。

    联合欢兜,反抗朝廷死罪六。

    纵使相柳,残害生灵,死罪七。

    还请帝舜将孔壬明证典型,以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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