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往女性继承转变,有的地方往男性继承转变?
导致继承法转变的动力有两个:强动力是女性怀孕能力衰退,弱动力是女性自然出生率降低。前者导致宗法制偏向女性继承(女性继承人没有生育负担因而有优势),后者导致宗法制退化到氏族制(女性比例低到无法形成稳定婚姻制度)。
另:从生物学角度,两性都能怀孕的物种中,其中一个性别变得不孕对于物种整体可能是劣势,但对于该性别个体而言是绝对优势;参考海扁虫繁殖方式,击剑输方怀孕,不孕个体等价于永远不会输,属于是逆天特性。并且等级制会放大不孕性别的优势,即使继承权无性别偏向,不孕性别也总能找到等级更低的异性代为怀孕,从而相比于同等级自己怀孕的异性获得显着的社会竞争优势;找不到配偶的不孕性别在等级制社会通常是几乎没有政治权利的底层,对于整个体系的影响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