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出纳王命,敷奏万机。
尚书令统领尚书省。
仆射为尚书副令,又与六尚书分领诸曹,尚书令阙,则左仆射为省主。
祠部尚书不常置,以右仆射主其事。
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
但是,尚书仆射、祠部尚书均不常置。
另有起部尚书,在营造宗室时设置,事毕则省,把起部诸事分属都官、左户两尚书。
左、右丞,辅佐尚书令、仆射处理尚书省诸事。
左丞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録近道文书章表奏事,并纠察不法官吏。
右丞掌台内藏及庐舍、各种器物、督録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门下省置侍中4人(十二班),给事黄门侍郎4人(十二班),掌左右侍从,摈相威仪,尽规纳谏,纠正违阙,监合尝御药,封玺书。
侍中功高者,在职一年,诏加侍中祭酒,与侍郎功高者1人共掌禁令,统公车、太官、太医等令及骅骝厩丞。
集书省置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通直散骑常侍4人(十二班);员外散骑常侍,不定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4人。
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处理奏闻文书,如有不同意见,可随时封驳。
常侍功高者1人为祭酒,与侍郎功高者1人共掌禁令,纠察违法事项。
中书省置中书监1人(十五班);中书令1人(十三班)。
掌出纳帝命。
侍郎4人,功高者1人,主省内事。
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
通事舍人以前都是入直阁内,至萧梁用人特别慎重,选官注重才能,不限资历,常以他官兼领。
其后除通事,直称中书舍人。
秘书省置秘书监1人(十一班);秘书丞1人(八班),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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