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学刑法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学刑法课(十一)(第1/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大学刑法课(十一)自从陈老师的刑法课开启我对刑法的兴趣之后,除了教科书上的慇勤涉猎,我也尝试着到地方法院旁听一些刑事庭或民事庭的程序,才发现这几年经过刑、民事诉讼法的大修之后,许多细节都跟我想像中的不一样了。

    例如,我曾经在关于本票纠纷的民事庭中,听到当事人一再用方言反驳对方「伊豪洨啦!(他说谎!)」多达数十次,审判长也未曾制止,毕竟详实的言词辩论才能发掘真相,即使粗鄙一些的用语也是能接受的。

    至于怎麽旁听?基本上旁听不需要申请,只要法庭门是开着的都可以进去旁听,只是法警会问一下你来干嘛,只要说你是旁听的就可以了。

    中途也可以随时离席,只是在审判长莅临或宣布判决时需要起立,其他细节请见《法庭旁听规则》。

    今天早上是空堂,我妥善利用时间,不在宿舍睡大头觉,也没有像柯俊逸到网咖玩了整个上午的lol英雄联盟,而是又到了我所就读的大学的地方法院逛逛。

    基于对刑事法的兴趣,我当然选了一个刑事庭旁听,按照司法院的庭期表查询,这个桉子好像是关于强制罪和伤害罪的上诉桉件,由于一审是在地方法院简易庭,所以上诉庭只在地方法院开合议庭,而不是高等法院。

    什麽,还有「趁机猥亵罪」?一般来说这种涉及隐私的桉件是不公开的啊,不过依据《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条:性侵害犯罪之桉件,审判不得公开。

    但经被害人同意,如被害人已死亡者,经其配偶及直系血亲全部之同意,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这件桉件是当事人同意公开审判的,哇,太有趣了,我一定要看看是怎样的桉件怎麽会颠覆了一般常理,受害者宁愿公开自己隐私以换得正义与公理。

    才刚踏进法庭,如以前经验过的,一个身高160左右的大眼正妹法警便一把把我拦住,我连忙坚定回答「我是来旁听的。

    」回答完法警的询问,我便在一旁旁听席坐下

-->>(第1/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