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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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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四十七)(第14/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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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数的不罚之前行为、不罚之后行为。

    」老师得意地道,身体却仍然不晃会被撞到地上般地前后摇摆。

    便宜了我的小小平,竟然连动都不用动就可以享受口交的快感,但是何心瑜并没有主动配合,吹含吸舔抠一概阙如,她只是红着眼眶,逆来顺受地让我的肉棒在她双唇间进出。

    「强制性交罪本质上是保护男女的性自主权,与妨害自由罪,具有保护法益的同一性,所以关于妨害自由的部份,就不再另外处罚,这就是法条竞合之『特别关係』,仅论以强制性交罪。

    至于毁损的部份,学说上则有认为,强制性交当时所导致被害人衣物毁损,係强制性交行为『典型的併随现象』,故属法条竞合之『吸收关係』,也只论以强制性交罪。

    其实这边的什幺特别关係、吸收关係,在学说上莫衷一是,甚至林山田老师还揶揄这是『浮滥至极的吸收关係』,老师只起个头,想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同学请洽本校竞合论权威─柯耀程教授。

    」在老师的解说下我发现竞合论真的是难到哭爸,既要先区别行为单数複数,又要区别各种关係,还有什幺实质竞合、想像竞合的,即使阴茎还在何心瑜嘴里享受满满的潮湿和温暖,我却因为头脑转不过来几乎软屌。

    「同学再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小平今天为了强制性交何心瑜,还打了她,这在刑法上要不要另外论罪?」科,何心瑜那幺可爱,我怎幺可能捨得打她…老师说着冷不防地不再握着我的阴茎,也不再捏住何心瑜的腮帮子,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摘去了何心瑜的墨镜,露出她早已泪眼汪汪的水灵大眼,还有眼眶边缘的瘀青!老师无缘无故摘去墨镜的举动当然会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何心瑜眼角的瘀青虽然不明显,却足以让人发现,教室内突然乱哄哄地不少人窃窃私语起来。

    「若是强制性交且故意伤害被害人,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这样的结合犯,所以实务上以实质竞合,也就是『数罪併罚』处理,既要处罚强制性交的3年以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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