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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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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五十二)(第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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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搬出好几只吗!?挫赛!这样一说,这个表面上老是说什麽自己智商超级高,心智年龄早熟的变态少女,好像真的有那麽一点像哈日族,不然她也不会在被我「壁咚」之后说她的「初咚」被我夺走,还暗地里「科科」笑了一下。

    从她偶尔诡异,有时却智障到根本不像智商185的举动,好像说她心里还是住个一个哈日的小女孩也没什麽不对。

    那一个月前的2月14日,她有送我东西吗?也没有啊,充其量只是递给我一支说是大二学姐收到,然后吃不完所以转送给她的七七乳加「巧~~~克~~~力」而已啊!?你他妈的什麽不送,送巧克力?这根本就是趋近于明示的暗示了啊,现在叫我从哪边去准备礼物回礼啊!正当我已经累到快要往生,还要勉强运转起脑容量不大的脑袋时,老师已经在使着眼色,要我到前面去帮忙写黑板。

    「我们从整体体系再帮大家複习一次;首先,犯罪成立之际,可能成立的是单纯一罪、实质上一罪、裁判上一罪、实质上数罪。

    」我走到黑板前,照着老师指示写上这四个名词。

    「单纯一罪最简单,它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一个法条,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

    至于实质上一罪,则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但最终仅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包含法律竞合、结合犯、继续犯、接续犯。

    裁判上一罪则包括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最后只从一重评价处罚的想像竞合,以及在民国95年修法后废除的『牵连犯』和『连续犯』。

    实质上数罪则基于多个犯意,做出多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最后合併审判,数罪併罚。

    」直到现在,在黑板画出完整的体系之后,我才从竞合论见树不见林的迷惘中跳脱,能够从高空俯瞰整个体系。

    「当中最麻烦的莫过于法律竞合的部份,包括特别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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