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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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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五十二)(第8/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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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未满14岁」这件事,毕竟与未满14岁青少年性交,不管对方意愿为何,都是触法的。

    「那请莹莹到前面来。

    」这两天冷锋过境,大多数的同学都穿回冬装,不过韩莹莹虽然上半身穿了件灰色毛衣连身裙,下半身却好像不怕寒冷似地,没有再搭裤子或裤袜,虽然是小只马,露出一双筊白笋般的大腿仍然比例完美。

    「假设韩莹莹和陶峰嘉是一对夫妻。

    」老师像新兵训练时的教育班长在下达攻击任务了。

    「请韩莹莹和钱同学实施通姦行为。

    」噗~~~又来了,又要摧残民族幼苗。

    「仲佑,你知道刑法上『性交』和『姦』的定义不相同吧?」听到要和韩莹莹这个可爱的大姐姐进行通姦,小钱同学完全没有慌张的样子,反倒认真地回答:「最高法院62年台上字第2090号判例:『所谓两性生殖器接合构成姦淫既遂一节,係以两性生殖器已否接合为准,不以满足性慾为必要。

    申言之,即男性阴茎一部已插入女阴,纵未全部插入或未射精,亦应成立姦淫既遂。

    』也就是说,如果依照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通姦罪必须男女双方生殖器达到插入的阶段。

    」「性交则规定在刑法第十条第五项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小钱同学如数家珍地默背出判例和法条,简直比班上大多数同学都还要用功。

    不过,从12岁的孩子口中说出生殖器、性慾、射精、插入等等名词,除了违和感之外,更令我好奇的是他对这些名词了解多少?老师不等韩莹莹和钱仲佑有所表示,就走上前去,稀稀索索地和韩莹莹交头接耳。

    老师作完指示后,韩莹莹先脱下运动鞋,然后略带矜持地先从腰际捏捏揉揉,隔着连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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